外傭服務

愛寶貝提供專業、可靠的外傭服務。

媽媽產後身心及生活轉變很大,甚至產後需要回到工作崗位,身邊就算有神隊友都需要一個小幫手,為你分擔家務事。陪月員及工人姐姐共同協力,為你提供專業優質服務。

不少家庭會選擇請陪月員負責照顧媽媽和初生BB,而外傭則負責打點家務和照顧其他家人。

由於初生嬰兒較為敏感,會優先挑選有耐性、細心、和有照顧嬰兒經驗的工人姐姐,並會安排專業培訓深入教授產後護理以及各種照顧BB的正統手勢,減少媽媽擔心!

服務範圍

1.親身到當地挑選外傭
親身到當地學校視察外傭培訓情況
協助挑選及安排面試並提供專業意見
7.專人代客接機
2.領事館認證處理 8.家傭到港後再次驗身
3.家傭從海外到港之機票 9.協辦家傭之身份證及到各領事館報到
4.培訓海外傭工 10.僱傭輔導及免費翻譯
5.女傭當地健康報告 11.勞工法例諮詢服務
6.入境事務處之工作簽證 12.兩年售後跟進服務

常見問題

鑒於不同國家的領事館均有不同處理手法,一般而言,能成功順利申請家傭到港報到之所需時間如下 : 

菲籍外傭 : 3個月至4個月

印籍外傭 : 2個半月至3個半月

孟加拉籍:2個月至3個月

  • 請出示僱主香港身份證副本; 如僱主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請另外出示僱主的旅行証件副本(包括個人資料及附有最新香港簽証等資料的頁數)
  • 請出示僱主最近稅單(由稅務局簽發)
  • 或最近3個月自動轉賬薪金戶口証明,以證明僱主年薪超過港幣$180,000以上或月薪港幣$15,000-以上
  • 或最近3個月的糧單;或最近3個月銀行定期存款超過港幣$360,000
  • 結婚証明副本或出生証明副本(如經濟收入証明或地址証明與申請人不同姓名) 
  • 請出示最近三個月以僱主名義登記的水費/煤氣費/差餉/住宅電話費/電費或有線電視單據的正副本(流動電話單不會被接納) 單據正本將會經申請人退回
  • 現時/過往女傭之姓名,香港身份証號碼及工作証有效日期

(1)休息日:
你應在每7天期間給予傭工最少1天休息日。休息日是連續不少於24小時的期間。 休息日應由你指定,並可分為固定性和非固定性。若休息日為非固定性,你必須在每月開始之前,將休息日的日期通知傭工。

(2)法定假日:
以及 所有外籍家庭傭工,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都有權享有下列每年12天的法定假日: 一月一日; 農曆年初一; 農曆年初二; 農曆年初三; 清明節; 五月一日; 端午節中秋節翌日重陽節; 冬節或聖誕節 (由僱主選擇) 七月一日; 以及 十月一日。 傭工如在法定假日之前已為僱主連續服務滿3個月,便可享有該假日的假日薪酬。


​(3)有薪年假: 
家傭為同一僱主工作滿12個月後,便權享有有薪年假。年假日數會按家傭的受僱年資由7天遞 增至最多14天;詳情如下:

服務年期每年可享有的有薪年假日數
17
27
38
49
510
611
712
813
9 及 以 上14

不可以。所有在香港的外籍家傭,不論國籍,都必須最少收取香港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

若合約於 2023年10月1日或以後簽訂,規定最低工資為每月港幣4870 元 。遵從其他在標準僱傭合約內訂明的條款,例如:提供免費住宿;如不向外傭提供膳食,須支付膳食津貼

如因傭工犯錯或疏忽而引致僱主的物品或財物受到損壞或遺失,僱主可按值扣除工資作賠償, 但每次以$300元為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傭工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在以下情況,僱主須支付疾病津貼給傭工:

(1)傭工已累積有足夠的有薪病假; 所放取病假的日數不少於連續4天; 以及

(2)傭工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

(3)傭工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受滿一個月便可累積有薪病假日2天;之後受僱滿一個月可累薪病假日4天,有薪病假日取最多可累積至120天。

不可以。根據「入境條列」,外傭只可為簽證上所指定的僱主工作,服務對象亦只限於僱主和已申報的家庭成員,而所有服務對象都必須在已申報的僱主地址居住。

  • 解僱懷孕家傭﹔

  • 在家傭放有薪病假期間解僱他 / 她

  • 由於家傭曾在有關執行勞工法例﹑工業意外或違反工作安全規例而進行的法律程序中提供證據或者資料而解僱他 / 她

  • 因僱員行使參與職工會及職工會的活動的權利而解僱他 / 她﹔或

  • 在未與因工受傷的僱員達成工傷補償的協議之前 ,或在有關的評估證明書仍未發出之前解僱他 / 她。

在以下情況,僱主須向傭工支付遣散費:

  1. 傭工因裁員而遭解僱,或僱傭合約在期限屆滿後,因裁員的理由沒有續訂合約 ; 以及
  2. 傭工在被解僱前,已連續為同一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

如傭工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5年,而他/她

  1. 遭解僱或僱傭合約在期限屆滿後不獲續約**,而解僱或不獲續約並非基於嚴重行為不當或裁員的原因;
  2. 由註冊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宜擔任現時的工作,並提出辭職;
  3. 年齡為65歲或以上,因年老而辭職; 或
  4. 於在職期間死亡。

僱主便須向傭工支付長期服務金。

可以。僱傭雙方均可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1個月工資給對方以終止合約。

  • 致電勞工處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熱線 2717 1771 
  • 前往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 
  • 參閱 <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 ,該小冊概述了 < 僱傭條例 > 的主要條文,並可於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轄下各辦事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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